《我会告诉你,在路上》三十一、我会在这等你

出去玩不是目的只是方式而已,要明白,寂寞,是个多么可怕的词。


每到周末我就像出台的小姐一样,来回奔波在北京的各大饭局、酒局。和一个个鲜活的灵魂碰杯交谈。无论是春暖花开还是夏日炎炎又或者是寒冬腊月,在夜晚出去混,变成了逃避寂寞最好的方式。


周五的时候在亦庄开完会吃完老板做的葱油面,狂了两碗水,太TM咸了。然后直奔航天桥三千里烤肉,到的时候已经9点多了,随后吃完烤肉,跟哥们在航天桥睡了一宿。周六下班后回家冲了个澡,一脚踏进地铁,奔朝阳门外金汉斯搓了一顿,出门时10点半,哥们打来电话,速到三里屯集合。于是在10点50准时奔到三里屯,跟哥们一头扎进酒吧。凌晨3点时我发现坐在椅子上睡着了,于是叫走还在摇头晃脑的哥们,奔团结湖睡了半晚,一早8点起床,跟哥们打了个招呼,招了辆车,奔欢乐谷回家地干活,到家冲了澡,刚想上帘卷西风床睡觉,哥们打来电话,3点后海。行我先睡会,刚躺下,老板来电话。哥们有一事你得处理下。成,一会公司见。于是穿衣服,奔公司,处理完事一看时间,2点出头。奔地铁冲向后海。在后海的海鲜小馆吃完海鲜,往什刹海边一坐和哥们边喝酒边聊天。等酒瓶都空了后,拿出手机一看7点已过,于是奔地铁回家。今早起床时,突然觉得有点累。


周五去银川,订好了机票,和几个大学同学去参加一个大学同学的婚礼,真TM绕嘴。大学同学结婚。真好,我这拨同学里这已经是我参加的第二场婚礼,第一场半年后就离了。希望这次他们能坚持过半年。哥们打来电话说,现在咱们这帮人都有了自己的姑娘,就你一人还在耍单,等你过来后哥帮你找个姑娘。我说一个不够,我要找十个,同时陪着我。我点盘蛋炒饭,她们一粒一粒的喂我。当然这都是笑话,这帮哥们现在都有了自己的姑娘,有奔结婚的人陆续的都冒了出来,而哥们依旧单身。但是我还是替他们开心,有了自己的姑娘多好啊,就不会害怕寂寞了,就不会百般的给自己找事干了。

其实,结婚这词一点也不陌生,第一次和WX见面的时候我们就商量着要一人攒二十来块钱去领证,当时看着WX笑颜如花的样子,在那一刹那我就爱上了她,我觉得这是件幸福的事情,我要把她泡到手,让她疼我照顾我,不顾一切的爱我,不离不弃。天随人愿,后来我们很快就好了,我想这应该是领证结婚这件事很诱惑我们,所以我们为了这个共同的目标,迅速的走到了一起。后来即便是WX第一次离开北京回到南京后,我们通过电话还在构思着这件庄严伟大而浪漫的事,这事一直持续到去年奥运会WZ再次来北京的时候,我俩在和平门一酒店的11层,极其严肃的还讨论了这件事情。我建议她回南京后把户口本偷出来,然后奔北京,我们人手揣着领证的钱和户口本,手拉着手去领证。当时我们一直觉得这个想法太浪漫了,必须立即实施。于是我先带着WX去了我们家,我想跟一个人好这本身就是件大事,而要结婚这事应该更为严肃,我想应该让我妈知道这事,毕竟我是她生的,我找个媳妇回来,日后也会和她相处,两个人见见认识认识也不错。我妈和我一样很快的就喜欢上这样一个姑娘,一再握着姑娘的手说,我这儿子脾气不好,也没什么本事,你以后多担待。WX说,没事,我爱他,他怎么样我都爱他。我就喜欢他。当时我看着WX的样子,仿佛能够看到未来,看到我们以后的生活,我想我爱她。后来关于结婚的事我在给她写的没有寄出的情书里把这件事情分析的很透彻,我想如果她看到了,没准我们就不会分手了,而现在我和WX已分离,我依旧很想她,我想如果当初我们把这个想法实施了,我们现在应该不会分离,应该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那个一室一厅的房子应该能够装下我们的爱情,我那每个月的工资应该能够支撑我们的生活了,我也敢理直气壮的说,你过来,爷养你。可这些都已经是假设了,事实是我们已经分离。事实多么残忍,比寂寞还可怕。


在某个夜晚12点的时候,老板打来电话说要找我喝酒,于是我俩在B城妖娆的街头以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劲头迅速喝高,他跟我说他39了,也没个姑娘陪着,很是孤单。我跟着说我24了,在第二个本命年想结婚的时候把姑娘给弄丢了。我们俩觉得我们都是苦命的人,我们想着像我们这样的男人真有应该有个好女人结婚,歇斯底里的爱着。可事实就是这样,我们都把自己心爱的姑娘弄丢了,我们想着应该去把她们找回来,可又极其不好意思,生怕找回来就不是那样了。我们会觉得孤单,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望着那窗外的一轮明月在看看诺大的双人床空出半个位置,伤感是必须的,唏嘘也是,回忆一涌上心头立刻脆弱,一想起那曾经深爱的姑娘立马崩溃,于是在B城凌晨夜晚,时常有两个老爷们流窜在街头喝着浓烈的啤酒,迅速把自己喝高。躺在床上什么也不想,于是光明到来,穿上衣服人摸狗样的去工作。


今年WX20岁了。貌似到了结婚的年龄,我24岁了,也到了结婚的年龄,其实结婚这事可以信手捏来,我做过那么多大事,每件事都能办的漂漂亮亮的。每次我都信誓旦旦的告诉别人,没问题。但爱情这事,试了那么多次,到现在也不成,很有问题。我想我依旧还能感到寂寞,还能想你了,这应该还算是幸福,我觉得你一直不舍得离开我,否则你怎么会一直出现在我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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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告诉你,在路上》三十、光明大作的未来

有一段时间时常在深夜里,仿佛听见自己的身体里有了“滋滋”的动静,听来像是一些属于这个城市的芽子生长的声音。然后猛然惊醒。


当你点燃一支烟,猛的一口把烟吸到肺里,那炽烈的感觉让你突然觉得:寂寞,多么可怕的一个词儿。

在你黑色房间里,窗外的夜空像似大海。你仿佛流水,在小溪、沟壑、江河中走了一遭,有起落、有漩涡、有急流,果真没有埋没水的样子和姿态,可最终汇入大海,平静下来,却发现其实越单纯,才能越博大。

这个城市我们有着很多很多美好的梦想,亦如啤酒、香烟、金钱、权利、性以及爱情。其实,在这个城市我和所有热爱生活的青年一样,相信自己未来会成为一个NB的人物。至于怎么NB,还是个模糊的概念。只有一种可能来拦截我的这种未来:我行走的半中腰遇上一个漂亮的姑娘,长得跟天仙似的,用她那余音袅袅的小是声对我说:“内小谁,咱结婚吧!”否则,我肯定会有个光明的未来。


我正在朝着那光明的未来一路小跑。


尽量的把每一个方案做的漂亮些,即便是PPT也要做的跟大片似的,当你面对着一个个依着光鲜的人们,嘴角要保持微笑。握着一个个并不温暖的手,和陌生人交换着一张张名片。不断的点头,不断的说没问题。不断的和人用SWOT分析法分析着各种东西。每一天早上统一模式,打开电视听着新闻上厕所,然后洗澡,喷上些淡淡的香水,拿出没有褶皱的衬衣,拎上电脑,一脚踏上公车,来到公司,打开电脑,接杯水,查看邮件,打开一个文档开始在上面敲着前途、未来,那上面仿佛有着啤酒、姑娘、金钱。下班后,拿出手机,跳过一个个陌生的电话,找到自己残存的几个哥们,然后,出来喝酒吧。抑或,坐上车,到家洗完澡,从冰箱拿出啤酒喝到微醉时,躺床去迎接明天。



如果你在某个清晨起得足够早,或某个夜晚睡得足够晚,能够坐上一辆安静的车在城市溜溜,你定会备感人生的艰难。太多人在他应该的时段操劳着,固定时间、固定营生,并如此反复若干年。他们都不大喜欢自己所干的事情,内心皆想:妈妈的,抓紧做几年就不做了。而窗外的这个城市又让你觉得充满着诱惑,至于那诱惑是什么谁也不知道。


当策划、玩营销有2年多了,能爬到今天这个位置,用老板的话,你已经迈到了一个小山坡,继续往上爬,上面有你想要的一切,啤酒、姑娘、金钱、离梦想更近点。这些年,越写越觉得清楚比美丽更重要。这是个信息爆炸的社会,传达远比打动更能见效。而且说实话,打动人,越来越不容易了——就是忽悠人,也越来越难了。尽量去看些枯燥的专业书,尽量和一些比你NB的人在一起,去听,去学习。这些话都是我们老板和一些比我更NB得长辈告诉我的。


其实我并没有明确的知道我想要怎样,想要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更多的时候是妥协,接受一个事实,去玩命的面对它,做好它。我不知道不做这些我还能去做些什么。关于爱情,我并不怎么好看和优秀,不到三十却认识了一大堆姑娘,难免让人觉得心性不够地道。很多段的爱情,象北京城那些过场子的小白领儿一样,把所谓的尊严和面子看得比较重,今天我还在这个城市流浪。


很多年前时的一个姑娘总告诉我,其实我一开始认识就知道,任何人都无法驾驭你,你一生注定过着无节制的生活,你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可又却不停的寻找,好好的一朵花,你以为是你要的,摘了后才发现那不是你要的,一生反复如此。注定老无所依。你应该有意识的修为自己。你十八东篱把酒黄昏后九岁的时候开始放纵自己,无节制的过着自己想过的日子。时不时感性的要命,甩胳膊的事儿最好三十岁之前干痛快,再之后,就得收敛。如今你人生第二个本命年也过的差不多了,其实三十岁一眨眼就到。三十岁往后,你要多些理性,耐耐性子多过些时日,跟城市和情人磨出更多的情分来。


时光接茬的冉过,在每周二的下午自己去看场电影,坐在某个公园喝着啤酒,一度想去南京寻找那已丢失的姑娘和爱情。关于未来,我期望那一刻光明大作,为我指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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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告诉你,在路上》二十九、某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的理想很坚硬。

某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的理想很坚硬。


”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诗人? “
我说,”你怎么会这么问呢? “
她说,”其实我早就注意你了,第一眼看见你,我就觉得你是个有思想的人。虽然以前我们并没有什么交往,但我相信我的直觉。“
”为什么你那么相信你的直觉? “
她狠狠的抽了口烟,吐出个大大的烟圈,缓缓的扩大,变淡散开
”因为我是个诗人。“
说完,她紧锁眉头看着不远处的国槐树沉默了起来。
她沉默了大约两分钟,然后,把烟头狠狠的按灭,突然回过头来说,我给你背两首我的诗吧,先来一首早期的。
她背完了早期的,又开始背近作。那两首诗我都很认真地听完了。她说的早期那首,我理解起来有点吃力。那首近作倒是十分浅显易懂,是一首自白诗,非常抒情地将诗人的高尚情操表达了出来。
背完后,她征求我的意见。
我老老实实地将意见对她说了。
我说,”你的近作我相当喜欢,但是早期的……怎么说呢,我感到有些生涩了。“
她拍拍我的肩膀:”瞧,我怎么说的来着,你是个真正的行家。你这样的人,在这个时代已经非常罕见了。 “
我说,”别这么说,其实我这样的人在这个时代是非常普遍的。“
她把上半身往后一撤,头一低,弄出个双下巴。以此表示对我的说法不敢苟同。



我十九岁那年认识小Y。我去某大学附近和几个朋友聚会喝酒的时候在酒桌上看到了小Y,我发现她一直看着我,顺着她的眼神我感觉那张大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我的一切。后来陆续的在几个聚会的酒桌上分别遇到了小Y,我们没有交谈,每次小Y都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


我想我们真正认识应该在我将近20岁时的那个冬天,我在朝阳人民文化宫的台阶上躺着,眯着眼晒着冬日的太阳。阳光顺着毛孔就钻进了我的身体了,我开始觉得温暖。这时一个拉长的影子遮住了阳光,覆盖着我沉重的一生。我抬起眼皮看到了小Y,度着一层阳光站在我的面前,有些刺眼。


以上那段无聊的对话就是在那天产生的。



后来,小Y临走的时候,回头冲我说:”老实说我觉得你就是个诗人。“
望着小Y瘦弱的身影走远后,阳光再一次回到了我的身边,像一层层薄薄的棉被覆盖着我。我侧过头去发现旁边的台阶上,坐着个老头,一手拿着个收音机,一手夹着支烟,专注地看着离他最近的那片云彩。
我挪了挪身体,靠近他。
”大爷给根眼成吗?“
大爷打量了我一翻。从藏蓝色的棉衣口袋里拿出一包皱巴巴的大前门,递给了我一根。
临走时
我回过头来挥一挥手说,再见,大爷。
大爷坐在台阶旁边说,再见,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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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告诉你,在路上》二十八、修长的阴影、在阳光下

1.



我住的房间里有一扇窗,它照耀着我,我坐在床上的时候可以把我的影子扯在墙上,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可以把我的头发和睫毛染成金黄色。这一切多像一幅不断变幻的画。


我喜欢拉开窗帘,夜晚的时候醒来,可以点燃一支烟,看烟雾在月光里翩翩起舞。


夜晚没有阳光。



我常常在夜里起床,冲个澡,然后在黑暗中看着显示器散发着幽光,十分鬼魅。我是这座城市里一个年轻的做创意的人。每天晚上,我看到折射在墙上的影子,望着那瘦弱的影子,很想把它画下来。
 
在看到小W的时候,她的眉眼间有一种气息瞬间俘虏了我,使我久久不能从中移开视线。有天我在电脑上打开我们俩在一起时拍的为数极少的照片,看了又看,看了又看。我发现小W的右眼睑下有一个小坑。我条件反射地伸出手去握住了鼠标,却迟迟下不去手。我就是无法抹掉那个小坑。随后我意识到,小W的脸是我无法修改的。她是为我预设的完美。


于是小W一笑,拉开了天幕。


小W问我,你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


我说,我爱你。
我何尝不知这是致命的一句话。我看见自己正伸手接过小W沉甸甸的一生。于此同时,我也将自己暴露于她灼灼的目光里,就像电脑上的一张放到最大的照片。


而且最后她会死,我会死。


我清楚明白地知道这一切,然而我想,我要最大限度地保留她的气息,即使未来的岁月毕竟黯淡。


我有一张很大的双人床,我不睡的那一侧堆着笔记本电脑,书本,水杯和烟盒。那时橘黄色的阳光只能照耀着我。


2.


小W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制造出各种声响。她去浴室洗澡,裹着毛巾出来,把水珠撒在我的脸上,然后换上漂亮的衣裙,整理头发和面孔。我懒懒地躺在那里,看着她容光焕发的脸在我面前不断移动。我紧闭嘴唇,把还未洗刷的口腔的过夜气封在里面,生怕玷污了她。小W望着我微笑,发出光。我面对此刻是无法招架的。


我张开嘴巴说:我爱你。


小W到底还是被玷污了。


小W离开后的房间异样安静。
我今年24岁。我开始迫切的追逐成功,追求金钱,我的身体变的越来越糟了,现在我独自一人。晚上醒来翻开床上一侧的笔记本,看着我和小W的合照,很想把它画下来。
 
我迫切地需要看到它。
 


3.
后来的日子里,除了工作之余,出去喝酒外,我常常躺在我那大大的双人床,我在密谋一件事情,具体密谋什么这个想法一直没有成型,时常在纸上画来画去,或在电脑里敲出一行行的字,直到有一天我发现那些被我随手敲出的字像极了一个故事。


故事里S陷入了一个巨大的梦境,他每天都做一个主题的梦,而这个梦的结果,每天都不一样。 S是个画家,时常那着一个速写本,梦里速写本的页纸发脆,有些轻微的变色。他反复的去画一副画,在二是多页的素描纸中,全是同一个姑娘的脸。侧面,正面。鼻梁特写。笑如阳光的脸空。眼睛,睫毛,眉骨。表情,娇媚的,微笑的,庸懒的。栩栩如生,历历在目。S感觉那些画纸流入手臂,融化在血液中,一直来到心房。S感觉暖起来,慢慢暖起来,张开了双眼。
S看到速写本的角落里写着小W



4.
 S常常梦到小W回来了,她揭开被子看看S,摸了摸S的头发,轻轻吻了S一下。小W温热湿润的嘴唇停在S的额头上。她的人睡在S旁边,像是一个温柔的召唤。S想伸出手去抱住那个身体,可S是在做梦,S被梦魇住了,手脚竟不听使唤,在徒然的挣扎之后,S在梦中再度睡了过去。


秒表哒哒地倒计时。在梦里无数的声音在对S说话,它们是失散在人群中的十年前的精魂,它们说,她走了,去找她,去找她。


 S在梦里微弱的说了句,我爱你。


S的梦里时常是冬天,S总能梦到回到了一个冬天,和许多人在一起喝酒,频频举起杯子。S从酒馆里出来的时候,天地一片雪白。大块雪花还在不断地飘下来,S对此扬起脸,看见极度深蓝的夜空,突然感到不可遏制的思念——就如一泡必须撒掉的尿。S踉踉跄跄地走向家,把肮脏的烟头丢在纯白的雪地上。很冷,把手抱在胸前,用脚踢房间的门。


门打开了,小W站在那里,她身后熊熊的篝火正在燃烧,她看着S,然后伸出了手,拥抱S在她的怀里。


小W我们还没在一起度过冬天呐。


 



5.
S频繁的做梦,他想逃出这个梦。


他睡了很久很久。


直到一声巨响,小W的手把S拉起来,与她面对面。


S睁开眼,看见小W站在阳光里。



S从没见到这样的阳光,它不像是为一场审判来到人世,它溶化了所有的冷,好像羊水一样温柔地拥抱着我,对我说,我爱你。


小W问S,为什么。


小W说,你还爱我吗。


S想说,是的,我如爱世人一样的爱你,我如爱我自身一样的爱你,我已经接受了这事实如同接受我们已经出生,我们必将死去。


小W的手掌重重扇在S脸上,她说:你骗我。


 


6.


S打开一张画纸,然后去画一张脸,为了找到那张脸,找到那个女孩,找到小W,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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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告诉你,在路上》二十七、继续提出问题

继续提出问题,将自己保持在更广大、浩瀚、无垠无涯的迷失之中


现在想起来,2008年那个冬天特别冷。
想象一下,这一夜,比你的一生还要长。让你自己被带进另一个世界,像蝉一样去揣度它,用你皮肤上的每一个毛孔,不要仅仅用你眼中的黑屋子,而要用你的整个身体,呼吸它,啜饮它,如果你觉得自己知道什么东西的话,忘掉它。
现在想起来,2008年那个夏天无比温暖。
穿着淡黄色长长的棉裙,人字拖的她站在路边的台阶上,笑如阳光。


二十三岁那年我以不可救药的速度爱上了一个姑娘,
大约在一年前,我在一个饭局上经由朋友的介绍认识了小W。这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而且在大多数情况,我和小W在这次饭局后也就各奔东西,基本上不会有什么联系,也许要到下一次饭局以后才会彼此熟悉一点,但是要想勾搭在一起,尤其是密切的勾搭在一起,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就这么好上了。至于这么好的?鬼知道,可能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吧。
在前门十一层的酒店里我们彻夜的缠绵,她总是喜欢慵懒的躺在我的怀里,我把我想娶她当媳妇给我洗衣做饭这事很严肃的告诉了她,她嗯哼一声就答应了。
后来在我们谈恋爱和同居的那段短暂美好的时间里,这个故事被一再地重复。再后来,在我们分手大约一年后,这个故事被我分别写进了几个短篇里。


我想若干年后如果我还在想她的时候,我可以在我的故事里找到关于我们的那一页,让我想起那个美好的姑娘,让我一度想结婚的姑娘,让我坚定的认为,我爱过这姑娘。


在和小W分手的一年里,我认识过一些姑娘,我试图用最庸俗的方法去缓解我对她的思念,可我知道那没用。她们每个人都有离开我的理由,但是小W,我始终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离开我。


小W是我交往过的最安静的姑娘,她就像一只猫,懒洋洋蹲在脚边,然后静悄悄地走开,你甚至听不到一点声音。
“我爱你。”我对她说,低低的声音在B成夏天天的空气里几乎听不到回音。


她只是哼了一声,轻轻地摇动了一下绻在我怀里的身体。
在小W离开我之后,我在一个小小的文件夹里建了一个文件,每天写信给她,直到越来越忙,突然有一天就断了,时隔半年后。在一个雨后的下午,我打开了那个文件,花了一个下午读了所有的信,我读的很慢,有一段时间,我的脑子似乎停止了,然后再回来,然后又停下来,然后再回来。就在这样的停停走走之间,我读完了最后的一封信。但是对于我读到的是什么,我全然没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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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告诉你,在路上》二十六、那里有解不开的梦

你永远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想起她。
你永远都不知道,你会突然爱上一个姑娘。
你永远都不知道,那笑颜如糖的样子是如何感动你的。
你永远都不知道,未来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那个夏天阳光如此耀眼,她从阳光中走来,穿着长长的裙子,带着阳光向你走来,你爱上了她,你被她融化,你不可救药了,你坠入了深渊。
她躺在你怀里,柔细的手指抚摩你的胸膛,她躺在你的身下,承担你所有的重量,脸色绯红。她对你说,我把一切都给你,我爱你。
那么多你以为会痛不欲生的日子里,你都能挺过来:
那么多长夜难熬的夜晚,你为了应付自己的寂寞,为了应付那铺天盖地、百味莫辩、病如抽丝的忧伤,而想起她。
而她,却不再和你在一起。是不是这样的夜晚,你也会这样地想起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你失去了她,是一件永远不能修复的瓷器,是一曲再也唱不下去的歌,是一副听了豪华七对却被劫和的牌局。
离开小W以后,我一直以为我会用很长的时间去度过那些岁月。是的,那样的岁月一直在持续,你到每一个你们曾经去过地方都会想起她,你每次面对一百三十六张麻将牌的时候都会想起她曾经躺在你腿上安静的陪伴着你。不管你是胡牌还是点炮,她都会陪着你。
你每次洗澡的时候都会想起她帮你洗澡的情景。你总也逃脱不了她,她时时刻刻围绕着你,挥之不去。
你每次端起酒杯一杯一杯喝光杯中的酒时都会想到,也许过了这个夜晚,你将不再想起她,不再有这样长长的慢镜头,不再有这种过瘾的痛。等你醒来,这种幻灭感让你无比沮丧。
第二天当你冲出房间,面对阳光时,你觉得你又活了一次,过程如此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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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告诉你,在路上》二十五、这样的夜晚让我肆无忌惮的想你

   再次坐在后海边上喝大了时。突然想起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或者比这个时候要早的时候。具体的时间不大确定,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常年酒精的迫东篱把酒黄昏后害,导致我对很多事情都不太确定,甚至不敢确定。这一大段岁月,发生了很多事情。认识了不同的人,和老朋友依旧聚着。可能爱上过一个人,然后无稽而终,我始终都相信我今天的性格,和这么多年这么多事有很大的关系,因为任何一件事可能都会潜移默化的在影响你,改变你。


乐趣
我觉得这大半年,有些事情可能淡了,但还是没有完全走出来,还是会时不时的琢磨一下。支撑我每天早上微笑的,我想应该是乐趣吧,当我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就发现有趣永远是少数人的事情。你可以和一窝蚂蚁玩上一整天,但是如果围上来三五个人,一切都会被毁了。还有就是欲望,有很多事情我觉得我们应该像妓女学习,不能等有了性欲才接客,但是有的事,没欲望,这活还真做不下去。


我觉得我在改变,一切都在变。
这半年来,尤其最近这些日子,我明显的发现我变了些,至于变什么我要要慢慢说,我的速度变慢了,唯一没怎么变的时,狂傲的劲还会时不时没掩盖好漏出来些。


    身体方面,从近半年开始,会感觉到累了,虽然依旧激情飞扬,这种事其实很自然。正如叔本华所形容的,如果把人生比作翻越一座山的话,人到中年正如已经到达山顶,我现在正往上爬呐,喘点累点,应该都很正常,等爬到顶,之后开始走下坡路了,并且能看到山脚下死神的身影。叔本华说,这与一步一步向断头台走去没有本质区别。



    酒依然在喝。跟半年前比,我现在的酒量似乎不退反增,而且连续作战的能力非常强,这说明我比半年前更适应了酒精带来的伤害,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好事,抛开健康因素不谈,我觉得对酒精的这种适应乃至麻木,与对平庸生活的适应和麻木好像本质上是一回事。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千方百计躲避以及拒绝所谓“平庸”的生活,于是一手拿笔,一手端起了酒杯,我以为这二者给我带来的激情是抗拒“平庸”的利器,加上天上掉馅饼般降临的爱情,我以为这就是我要过的战斗的、燃烧的人生……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着这三者不足以给我以坚强的支撑,其实我一直也没有把它们作为足够坚强的支撑,我一直在怀疑,一直试图在它们身上寻找坚强,有时候似乎找到了,但最终,还是不行,而且,我现在比一年前,似乎更能真切地感受到“迷惘”了,可能,我们从一些“根”上便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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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告诉你,在路上》二十四、一切离你而去的速度如同肥皂从你手里滑落

下午一点钟,我一个人走在街上。秋天的阳光已经不那么刺眼,空荡荡的街上没有多少车辆和行人,我看到一些细微的尘土在空气里飘扬。
  我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一个人走在下午一点钟的街上。在午后散步是我在2012年秋天的一个习惯,那时我二十八岁,住在南方一个叫做“北方”的小城里。
我喜欢一个人在小城北方午后的街上散步。这时街上总是空空荡荡,让我感到无拘无束。我喜欢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眯起眼睛观察在阳光里轻轻飘扬的尘土。
  我喜欢沿着一条固定不变的路线散步:从小城北方的南边走向北边,再从北边走回南边.最后走到一家叫做上鸟咖啡馆。
  这就是我在2012年秋天每天午后常做的事,这些午后的时光总是一成不变,就像小城街道的格局。 有一回,我坐在上鸟咖啡馆里,拉着一姑娘的手聊天,姑娘说,你最近都干什么呢?我骄傲的回答,我在看书。姑娘说,别看书了,干点儿别的吧。沉溺于任何东西都是一种病态,你年轻时沉迷于喝酒,有两糟钱儿之后沉迷于泡妞,现在你又假装爱看书,这也是一种病,不借助于书,就不知道自己说什么好,不借助于书,就没啥可表达的,不借助于书,就从生活中得不到乐趣。你不能这样!我拉着她的手站起来,走,咱干点儿别的去!
     2012年时,我远离了北方,至于为什么离开,是我在北方有这太多欲望、是我无法把握、而又触手不及,是我因为放荡若久,猛然爱上一个姑娘,然后却发现无法掌握不了,更或者说,我突然发现自己是个理想主义者,一切都太不靠普。我想一定会有很多答案,又或者不需要答案。因为一切都会离去。


    如今我生活在南方一个叫做“北方”的小城里。每天的生活都过的很悠然,我经常在街边闲走的时候,看到卖水果的,我会凑上去,卖水果的大哥削下一片橙子给我尝,生平第一次接了过来,真甜。又削下一片梨子,我忙说我不买梨的,对方说不买也可以尝尝啊,知道你不买。


    卖油菜的姑娘免了我一毛钱,我在钱包里发现一个硬币,忙递给她,她边笑边说谢谢。


    卖红薯的大姐帮我挑了一个没有破皮、没有虫眼儿的,没有嫌我只买一个。


    于是我感叹到:真有过日子的样儿。


    天真蓝,太阳真暖。


在南方一个叫做“北方”的小城里,无需讲解和领会,不会孤独,人在里面可以自由得像没有一样。如果真有那样的城我想永远留在了那个地方。我经常有类似的感觉,离开一个地方后,总觉得自己永远地留在了那个地方。照此说来我已经把自己留在了无数个地方。其实一切都在离你而去,一切离你而去的速度如同肥皂从你手里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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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告诉你,在路上》二十三、我们怎么办

20岁以后总有人问我“我们怎么办?”
有一天有个姑娘问我“我们怎么办?”,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开始穿内衣,我没有回答她。我心里沉甸甸的,因为我知道,日子总是这样,我们谈情说爱,最后彼此无聊,反复的问着对方,我们怎么办?对眼下的问题我感到一筹莫展。 她又问我“我们到底怎么办?”,这时她已经把裤子穿了上去,我对她说,走一步说一步吧。等她把体恤套在头上的时候,我对着她平坦的小肚子说:“我们分手吧。”然后她扎起辫子,把桌上的化妆品收拾进包,地上的避东篱把酒黄昏后孕套扔进垃圾桶,带着包和垃圾袋把门狠狠的带上,然后咯哒咯哒的声音越来越小,随后声音又越来越近,开门,她站在门口把钥匙拽在我的脸上,“你这个混蛋。”


一个礼拜后我出门时已经是秋天了,我来到黄小片约的什刹海边上,黄小片坐在什刹海边上,双腿晃荡着,想拍打水面却又够不着,我在他身边坐下,他从塑料袋里拿出一听啤酒,远处酒吧传来一支歌,铺头盖脸地附着在我的悲伤上。我望着天,天蓝的一塌糊涂。“昨天我又去看她去了,吃完饭她问我结帐,我一把拉住她的手。 记到我的账上,都记到我的账上。 后来我索性将她拉到怀里,跟她商榷:姑娘,跟我走吧,带上你的账本,让我们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去厮守,用毕生去清算我们之间的一笔笔糊涂账。”然后她大叫,厨师和服务员都围了上了,说到这时,黄小片摸着红肿的腮帮子。
“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我模仿黄小片的口气在心里也这么问了一遍自己。
那天黄小片说了很多,我记得我的耳边从“我该怎么办?”后就变成嗡嗡声,我望着什刹海波动的湖水,想了很多事情,直到黄小片拍醒我,我才知道我靠在什刹海边上的栏杆睡着了,我想我可能太累了。黄小片说:“小盐我们去做点有意义的事吧?既然都是闲着,那咱们为什么不做点有意义的事呢?我们去爬山吧?我们去天莫道不消魂安门吧,我还没去过天莫道不消魂安门呐。我们去打台球吧,或者我们去喝酒,不对,我们正在喝。”说着黄小片又开瓶啤酒,很快情绪就低落了下去,比刚才更低落了。随后眼泪流了下来,逐渐的开始抽泣,我拍了拍他,从剩下的半包中南海抽出一支烟,点上,把剩下的烟扔给了黄小片。漫步在什刹海的路边,我看到树叶的影子被阳光打在地上,我知道意义这个东西,乍听起来挺有意义,可惜大而无当,相当空洞。想靠它走出人生之困境,简直是饮鸩止渴。
后来黄小片去了海子离去的地方以相同的方式,做了次告别。我想他最后那句,我们去死吧,没有说出来,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不是庆幸。
3年过去了,我依旧活着,而且依然有活下去的打算。3年来,我总是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要活下去?从来就没有答案。抛开外界的因素,从自身出发,就在昨天,我想出了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神秘。对过去、现在、未来和在过去、现在、未来出现的事物,我都不能理解。或者说不可理喻。年龄越大领会的难度就越大。我想正是这种神秘驱动着我跟在生命的屁股后面上气不接下气地奔波。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委实让我激动了一阵子。终于可以过得心安理得了,当时我这么想。一觉醒来,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我又觉得先前那个问题是不成立的,如此一来,所谓的理由就显得十分滑稽,太自以为是。你们也许会问,难道你没有梦想吗?是的,我有过梦想,许许多多的梦想,但它们只是让我觉得越来越沮丧,不是所谓的梦想破灭造成了沮丧,而是,我发觉梦想这种说法是不道德的。感谢李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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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告诉你,在路上》二十二、大多数

我24岁的时候在南城工作,这离我大学退学已经有将近2年的时间,我还年轻。在来南城之前我一直在北城生活着,从初中、高中、大学,我一直在B城的北城,在北边。来到南城时,我就在南城租了一间房子,那房子在26层,在房间的大落地窗可以看到小半片南城,毕竟南城也很大,再远点的距离是我无法触及的。我在南城住了一年。这一年发生了不少事儿。再后来我就搬回家住了,我妈说总在外面飘着总不是回事儿。于是我工作在南城,睡在北城,我的生活被南北分走了白与黑。

B城是个很大的城市,它从2环一直建到6环,如今7环也在建,早些年城里的人都以为建到5环就了不得了,正好跟奥运5环交相辉映,结果它6环起来了,7环在建,于是人们又合计,它是不是要建十环,把B城变成一个大的射击环。总之B城太大,从北城到南城往往1个多小时的时间就过去了。所以自打我来到南城工作之后,每天都成穿越大半个B城,往往北城在下雨到了南城却是晴天,这多么神气,从北城树还没发芽,到达南城时树芽已经绿了,这是夸张的比喻,我想我在南城工作这事,真的纯属偶然。至于B城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呐,我只是那里面的大多数。



做为在B城的大多数,起床,上班,回家。这便是全部。尽管我不情愿,但最终,我与这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毫无区别。我觉得其实早该弄明白我就是大多数人。来到南城的第一年,对我来说一切都是新鲜的,一周出去喝个三五次大酒这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内时候根本就没有觉得生活不充实这一说,不是在喝酒的路上就是在喝完酒回家的路上,第二天一上班开始宿醉,还好内公司没什么活,弄的跟养老似的,于是我总有大把的时间,写东西,组酒局,解决宿醉的问题。后来哥们突然明白,你丫上大学时不说以后的人生得像内谁谁谁那样牛逼烘烘的嘛,可不能再这么混了,于是换了个公司。期间结识了两个姑娘,随后跟两个姑娘分离,忙着工作的事,忙着忙着似乎让我隐约感受到了一种新生活的亮色。


    事实那新生活的亮色到现在变成什么样都不好说,从那之后,总觉得我的生活似乎渐渐明亮了起来,用内小谁的话是你找到了内把钥匙,打开了这扇门以后你还能打开另一扇门,最后不用钥匙你就能打开很多门,我寻思,这TM不小偷嘛。


   总之我换了跑道,开始起早摊黑的忙着所谓的事业。傍晚沿着CBD坐到大裤衩下面,看到的是大多数人,他们拿着报纸,拿着玉米、拿着水、拎着包,啃着烤白薯、叼着烟、开着车、骑着车、走着路。MD我也在其中,我还是那大多数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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